湖北红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湖北红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湖北红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潜市监冒撤字〔2022〕1号撤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撤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潜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0728-6255866。
附件:湖北红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潜市监冒撤字〔2022〕1号)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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