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四个环节”推动违规“生鲜灯”治理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4-01-31 09:56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到实施,潜江市局积极行动,开展了禁用“生鲜灯”全面施行前过渡引导及排查治理工作、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确保《办法》正式实施后,“生鲜灯”这种美颜神器消失于市面,还原食物真本色。随着春节临近,蔬果、肉类、水产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进入高峰期,为防止违规“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迅速部署开展事后“生鲜灯”治理工作回头看,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加强食品安全,力求整治成果不反弹。共计检查农贸市场、农批市场32个,检查商超56个,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212个,责令整改经营主体42户。

一是聚焦重点,做好整改落实。针对春节期间蔬果、肉类、水产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量大的特点,深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业态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查看“生鲜灯”是否卷土重来,发现一例,整改一例,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对拒不配合开展整改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予以严惩。

二是强化科普,树牢安全意识。部分商户对“生鲜灯”的危害不以为是,食品安全及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种现象,我局进一步强化《办法》的内容及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从根本上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指导,防止问题反弹。督导市场开办方及经营户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选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灯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盖有色灯罩、不得误导消费者,防止违规“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社会共治,实现动态清零。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治理行动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对“生鲜灯”问题进行监督,形成监管部门、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方协调”机制,同时,进一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禁用“生鲜灯”规定带来的积极效果。

下一步,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和排查整治力度,对没有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进行“再了解”,严格监督,全面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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